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就2025-2026年度南海区安置帮教服务发展项目,拟通过市场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南海区安置帮教服务发展项目。
二、项目预算
整个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否则按响应报价无效处理。此次项目服务费用涉及的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由供应商支付。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事业单位或中国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工作类的社会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应的公益服务组织)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项目服务形式、地点和内容
各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限内,以项目团队在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或其他指定地点驻点的形式开展服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佛山市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六、公告期限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工作日8时******街道天佑北路1号三楼社矫4室,采购人不接受在此时间段以外递交的报价文件材料。
八、报价文件材料及要求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服务方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
九、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街道天佑北路2号
联系人:梁小姐
办公电话: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