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自行监测服务(二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自行监测服务(二次)项目。
2.2项目编号:M************121
2.3实施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2.4采购范围:
一标段总站点105个终端(8015m3/d)+回郭二污(5000m3/d),总设计处理规模为13015m3/d。其中105个终端包含西村镇28个,杜甫办2个,永安办4个,芝田镇24个,鲁庄镇47个。
当前已经接手运营63个污水处理终端,后续厂站视接收情况逐步增加,费用据实结算,采样方式为现场取样,一个季度采样一次,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相关规定要求。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半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到期前1个月,对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根据市场行情,在不超过前半年单指标监测费用±5%前提下,双方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半年。
2.6服务标准:
响应人应遵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规范: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 2018)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 - 200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 - 2012)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89)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
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的自行监测处理的法规及要求,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颁布的标准或方法等,成交人将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执行,并如期完成任务,相关标准也作为验收标准使用。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颁布的标准或方法等,成交人将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执行,并如期完成任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响应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 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废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采购人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三条款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4.4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原招采网(******/)。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城发环境研发中心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城发环境研发中心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