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锦绣加油站:
你单位******有限公司锦绣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2407-450923-07-02-181410)性质为扩建,位于博白县规划52米锦绣东路延长线南面,城东大道东面(中心坐标为东经109°59′44.215″E,22°15′36.846″N)。
二、建设项目内容
******有限公司锦绣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博白县规划52米锦绣东路延长线南面,城东大道东面,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将现有项目建设的3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改为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并增加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项目共设置6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依托现有项目的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成品油销售量由3000t/a(其中0#柴油1500t/a,92#汽油750t/a,95#汽油750t/a)增加到4000t/a(其中0#柴油2000t/a,92#汽油1000t/a,95#汽油1000t/a),增加2台隧道式自动洗车机,日洗车辆可达120辆小型私家车。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建筑物、不新增汽油、柴油储罐。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2023年博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年评价指标中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或8h平均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本评价判定博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因此,项目所在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水环境:项目洗车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白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白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判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不必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声环境: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场界周边50m内无敏感目标。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生态环境: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群落的外貌和结构比较简单,植被类型较少,区域内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但是本项目依托现有加油站房,不新建建筑物,仅需要安装加油机和洗车机即可生产,不需要进行土建工程,因此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汽油储罐依托现有项目的油气平衡系统,以及在加油及卸油工艺设置油气回收系统,项目地处空旷地区,空气流动性强,非甲烷总烃在风力作业下易于稀释扩散。
②汽车尾气废气采取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现有员工6人,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
②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加油棚,不新增加油棚,因此不新增加油棚内地面冲洗水。
③项目洗车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进行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博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距离衰减及围墙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废油和含油底泥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②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垃圾。
(5)产业政策相符性
******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属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于博白县规划52米锦绣东路延长线南面,城东大道东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场地的租赁合同可知:项目所在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其它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符合了当地土地利用要求,则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项目属于三级加油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关于三级加油站选址标准要求。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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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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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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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有限公司。 |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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